項目名稱 | 廣州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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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 **** | ||
標的名稱 | 廣州市**** | ||
標的編號 | **** | ||
公告性質 | 正常公告 |
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資產,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資產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資產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資產權屬清晰,我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資產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資產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產權交易市場的相關規(guī)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guī)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
標的名稱 | 廣州市**** |
轉讓底價(萬元) | 122.7476 |
掛牌日期 | **** |
掛牌截止日期 | **** |
資產概述 | 廣州市**** |
交易條件 | |
掛牌開始日期 | **** |
掛牌公告期 | 10個工作日 |
是否自動延牌 | 延牌條件:少于等于0個意向受讓方,最長延長周期數(shù):10,延牌周期(工作日,至少5個):5個工作日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價款支付要求:受讓方應在《資產交易合同》簽訂且生效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付清全部交易價款。 |
優(yōu)先權人是否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 | 否(不放棄)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1、意向受讓方如被確認為受讓方,須按照轉讓方提供的《資產交易合同》版本簽署合同等文件。 2、意向受讓方辦理意向受讓登記前,須自行對受讓交易標的行為是否符合限購政策及過戶的條件進行了解和查詢。 3、意向受讓方需自行對交易標的進行必要和適當?shù)莫毩⒄{查和分析,需自行對受讓交易標的可能存在的風險進行充分評估,并自行承擔受讓交易標的產生的所有風險。 4、交易標的面積以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xù)時國土房管部門確認的面積數(shù)額為準,若出現(xiàn)國土房管部門確認的面積數(shù)額與現(xiàn)房地產權屬證明上列示的面積數(shù)額不同的,成交價格不因上述因素而調整。 5、意向受讓方須自行了解交易標的產權、用途、結構、質量、面積、供水、供電、消防系統(tǒng)、使用現(xiàn)狀(包括房屋內部間隔現(xiàn)狀、裝修裝飾現(xiàn)狀;建筑物和構筑物附屬設施及物業(yè)管理)等。 6、除特殊約定外,本次交易標的轉讓過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稅、費、金由交易雙方各自依法承擔。其中,土地出讓金由轉讓方承擔。 7、看樣時間安排在項目公告期內(公告期截止后不再安排看樣),請意向受讓方自行安排聯(lián)系看樣,聯(lián)系電話:****。 特別提示:轉讓方根據(jù)既有檔案材料、相關中介報告等對標的資產現(xiàn)狀進行盡可能謹慎、周全的描述,但這種描述和相關材料并不構成對意向受讓方的任何承諾和保證,只是對意向受讓方了解標的資產現(xiàn)狀的提示和簡介。意向受讓方參與交易視為已自行或委托專業(yè)機構進行了充分詳盡的盡職調查,對標的資產的真實情況進行了充分細致的了解。產權交易機構僅就轉讓方提供的資料負披露義務,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受讓須知: 1.意向受讓方須在轉讓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辦理完畢受讓申請手續(xù)(含提交《資產受讓申請書》及其附件材料、交納誠意金或保證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讓申請材料時間為信息公告期內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讓方在信息公告期內向中心提交《資產受讓申請書》及其附件材料的行為,是對交易條件和轉讓底價的認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讓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向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結算賬戶交納交易保證金(以到賬為準)。 2.1意向受讓方若違反資產交易相關法規(guī)政策或交易規(guī)則的,保證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保證金按照相關約定自動轉為資產交易價款。意向受讓方未能成為受讓方的,保證金(或誠意金)在交易活動結束之日或受讓方確定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無息原路返還。 2.2本項目誠意金、保證金或交易價款不接受現(xiàn)金、現(xiàn)金匯款、托收支票、銀行匯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讓方應通過匯款、轉賬方式轉入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結算賬戶,并在付款憑證備注欄中注明“項目名稱+資金用途”。 2.3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結算賬戶(用于誠意金、保證金和交易價款的收付): 賬戶名稱: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賬號:******** 開戶行:中信銀行廣州**** 3.意向受讓方在辦理意向登記手續(xù)并簽訂《盡職調查保密承諾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內查閱資產交易文件和對標的進行盡職調查。意向受讓方須根據(jù)本公告自主判斷投資價值,自主做出投資決策,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4.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對意向受讓方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查,必要時可以要求意向受讓方提供補充資料。不涉及優(yōu)先購買權情況的:信息公告期內,只有一個合格意向受讓方報名參加交易的,由轉讓方和該合格意向受讓方按照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掛牌價與該意向受讓方報價孰高原則直接簽訂《資產交易合同》;產生兩個或兩個以上合格意向受讓方的,通過( 網絡競價) 方式確定受讓方后,由轉讓方和受讓方按照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的通知簽訂《資產交易合同》。 涉及優(yōu)先購買權情況的:經公開征集產生一個非優(yōu)先購買權人合格意向受讓方的,由轉讓方以該合格意向方的最終報價征詢優(yōu)先購買權人是否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經公開征集產生兩個(含)以上合格意向受讓方的,經公開征集產生兩個(含)以上合格意向受讓方的,項目進入網絡競價。通過網絡競價方式確定最終報價人,若最終報價人為優(yōu)先權人的,確定其為受讓方;若最終報價人為非優(yōu)先權人合格意向受讓方的,轉讓方以該最終報價人的最終報價征詢優(yōu)先權人是否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優(yōu)先權人放棄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由該最終報價人成為受讓方;優(yōu)先權人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由優(yōu)先權人以該最終報價人的最終報價并按照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的要求完成受讓程序后成為受讓方。 5.受讓方須在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出具交易憑證前,按有關規(guī)定或約定向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支付有關服務費用。本項目有關服務費用不接受現(xiàn)金、現(xiàn)金匯款、托收支票、銀行匯票等付款方式,受讓方須將上述費用通過匯款、轉賬方式轉入以下賬戶。 5.1受讓方應在付款憑證備注欄中注明“項目名稱+資金用途”。 5.2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賬戶(用于收取服務費用): 賬戶名稱: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賬戶名稱: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賬 號:******** 開 戶 行:興業(yè)銀行廣州分行營業(yè)部 6.本公告所稱意向受讓方是指有購買標的資產意向并向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提交書面受讓申請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本公告所稱合格意向受讓方是指經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審查,符合受讓條件和轉讓要求并取得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出具的《資格審核認定結果通知書》的意向受讓方。本公告所稱掛牌起始、截止日期即為本項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7.受讓方應履行的義務: (1)受讓方須承諾已知悉相關購房政策文件的有關規(guī)定,并已自行確認完全符合相關購房政策文件的要求。如因不符合相關購房政策規(guī)定而導致無法辦理權屬變更登記的,由此產生的責任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2)受讓方須按照交易合同的約定履行相應義務。 8.受讓方應在《資產交易合同》簽訂且生效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付清全部交易價款。 9. 意向受讓方一旦提交資產受讓申請,視為接受轉讓方已擬定的資產交易合同等文本,成為受讓方后無條件與轉讓方簽署包含前述《資產交易合同》在內的文件。 |
處置方案 | |
組織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報價方式:多次報價】 |
報價方式 | 多次報價 |
處置方案 | 每個標的單獨征集意向受讓方 |
受讓資格及審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記審核 | 是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合法律法規(guī)的相關規(guī)定。 |
是否允許聯(lián)合受讓 | 允許 |
是否允許網上報名 | 不允許 |
保證金交納規(guī)則 | |
收取方案 | 本次標的處置保證金收取方式為固定保證金,保證金金額為300000元 |
交納時間 | 交易機構受讓登記后交納保證金 |
交納截止時間要求 | 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
交納方式 | 銀行轉賬 |
收款賬號 | 收款單位: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賬號:******** 開戶行:中信銀行廣州**** |
保證內容 | (1)報價最高的意向受讓方按交易規(guī)則的約定與轉讓方和本所簽署《成交確認書》,并按照約定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務費。 (2)受讓方應按交易規(guī)則的約定與轉讓方簽署《資產交易合同》。 |
處置方法 | 1.本項目保證金的處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讓須知內容和《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國有資產轉讓保證金操作細則》《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國有資產轉讓結算交易資金操作細則》執(zhí)行。 2.若意向受讓方未被確認為受讓方的,在交易活動結束之日或受讓方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按規(guī)定將保證金無息返還相關主體;若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保證金按照相關約定轉為交易價款。 3.項目設置誠意金的,按如下處置方式: (1)誠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滿之日起,未經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同意,不得無故申請退還。 (2)意向受讓方未被確認為受讓方,誠意金在交易活動結束之日或受讓方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相關主體。 (3)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誠意金按照相關約定自動轉為資產交易價款。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
轉讓方名稱 | 廣州遠洋投資有限公司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注冊地(住所) | 廣州市**** | ||
法定代表人 | 張維偉 | 注冊資本(萬元) | 50.000000人民幣 | |
經濟類型 | 企業(yè)類型 | |||
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28374B | 經營規(guī)模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jiān)管機構 | |||
監(jiān)管機構屬地 | ||||
國家出資企業(yè)或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遠洋海運集團有限公司 | |||
批準單位名稱 | 點擊登錄查看 | 批準文件類型 | ||
批準日期 | **** | 批準文件名稱/決議名稱 | 關于2024年8宗房產處置的批復 |
經辦人聯(lián)系方式 | |
交易機構聯(lián)系人 | 董小姐、吳先生 |
交易機構聯(lián)系電話 | ****、**** |
交易機構聯(lián)系傳真 | |
交易機構聯(lián)系郵箱 | |
交易機構聯(lián)系地址 | 廣州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國有資產交易業(yè)務子平臺)--廣州市**** |
交易機構網址 | http:****://www.gduaee.com |
補充披露信息 | ||||
暫無補充披露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