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發(fā)布區(qū)域
發(fā)布區(qū)域 | 潘莊鎮(zhèn)/大賈莊村 |
轉出方信息
轉出方名稱 | 天津市**** | 類型 | 集體 |
聯(lián)系地址 | 天津市點擊登錄查看民委員會 |
轉出信息
轉出方式 | 發(fā)包 | ||
是否屬于再次轉出 | 否 | ||
項目名稱 | 點擊登錄查看約1135畝土地經營權 | ||
掛牌價格 | 1050.000元/畝/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轉出期限:三年,自成交之日起至****止(承包期限及承包費用不足一年的均按照一年計算); 一號標的報名時需交納承包土地押金人民幣20萬元,承包土地押金在合同到期且承包方完全履行合同約定后退還。報名時另需交納報名費人民幣1000元(該費用由發(fā)包方收取,無論競價成功與否均不予退還)。 1、承包方經營所需的水源、電源和排澇等事宜由承包方自行解決;如遇旱澇等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發(fā)包方概不負責。2、承包方承包范圍內所有權屬于發(fā)包方現(xiàn)有的堤埝、溝渠、道路、機井、泵站、房屋、電力等設施,承包方均可有償使用,如承包方確需使用,經發(fā)包方書面許可后,承包方應按規(guī)定交納使用費,并負責看管、維護、保養(yǎng)和承擔一切費用以及由此產生的民事責任和其他法律責任,如上述設施、設備在承包方使用過程中出現(xiàn)損壞或丟失等情況,一切費用由承包方承擔。3、承包方要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及村委會的有關規(guī)定,并按合同約定的范圍、用途和期限依法經營,不得將土地用于抵押、擔保和改作其他用途,不得建設臨時或永久性建筑物,不得破壞地形地貌。嚴禁私搭亂建、栽植樹木、砍伐樹木、亂倒垃圾、毀壞水利、電力設施等,嚴禁取土賣土。 4、承包方對所承包的土地,應自行管理、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應嚴格遵守村委會的安全生產、道路交通、環(huán)境保護、防汛防火等相關規(guī)定。5、在土地承包期間,如遇國家占地或發(fā)包方依法使用土地,承包方應無條件服從,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擾并及時騰退土地。占地補償費歸發(fā)包方所有,對承包方的賠付標準參照天津市**** | ||
受讓方條件 | 面向社會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及法人 | ||
轉出用途 | 只允許進行合法農業(yè)種植,不允許有栽樹、養(yǎng)魚、種藕等破壞或改變土地用途的行為。承包過程中產生的農藥瓶、化肥袋等有害垃圾按照國家標準進行處理,嚴禁隨意傾倒有害垃圾,污染周邊環(huán)境。如有當地政府及國家支農惠農補貼等款項歸承包方所有。如進行水稻種植,需向發(fā)包方交納人民幣10元/畝/年的排水費用。 | ||
是否繳納保證金 | 是 | ||
繳納形式 | 電匯 | 交易保證金(元) | ****.00 |
掛牌期滿,處理方式 | 信息發(fā)布終結 | ||
土地性質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階梯競價 | ||
階梯價 | 20 | ||
掛牌期 | 5 | ||
價款劃入賬號 | ******** | ||
賬戶名稱 | 天津農村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 | 開戶銀行 |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