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海之舟文商廣場的招標公告 | ||||||||||||||||||||||||||||||||||||||||||||||||||||||||||||||||||||||||
項目編號 | **** | 項目名稱 | 海之舟文商廣場 | |||||||||||||||||||||||||||||||||||||||||||||||||||||||||||||||||||||
標段編號 | ****001001 | 標段名稱 | 海之舟文商廣場工程總承包(EPC) | |||||||||||||||||||||||||||||||||||||||||||||||||||||||||||||||||||||
公告開始時間 | **** | 公告結束時間 | **** | |||||||||||||||||||||||||||||||||||||||||||||||||||||||||||||||||||||
工程類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公告信息 | 海之舟文商廣場工程總承包(EPC)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海之舟文商廣場已由 海政務辦備【2024】142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點擊登錄查看,建設資金來自自籌, 已落實,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海之舟文商廣場工程總承包(EPC)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點擊登錄查看(招標代理機構)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2.1.2 建設地點:本工程位于海州區(qū)沿河路南,市**** 2.1.2 工程規(guī)模:海之舟文商廣場工程總承包(EPC),本項目占地約14畝,總建筑面積約 3.8萬平方米,其中地上約2.4萬平方米,地下約1.4萬平方米,建筑高度53.7米。擬建商鋪、餐廳、文化展廳、報告廳等設施。 2.1.3 本項目最高投標限價:人民幣21866.856969萬元,其中: (1)設計費最高投標限價(包含施工圖審查費):人民幣 400萬元; (2)建安工程費最高限價(含設備購置費):人民幣 20824.132980萬元; (3)暫列金額:624.****萬元。 注:投標人投標總價、分項報價(設計費(含施工圖審查費)、建安工程費(含設備購置費))均不得超過以上各最高投標限價,暫列金額為不可競爭費用必須按此金額報價,否則作無效標處理。 2.1.4 工期要求:總工期要求600日歷天,以實際下發(fā)的開工令日期為準,其中設計工期 80日歷天(含圖紙審查時間,施工開工前必須提供經審查合格的設計圖紙),施工工期 520日歷天(含設備采購安裝及項目驗收備案)。 2.1.5 質量要求:合格,具體要求為: 2.1.5.1 設計質量標準:必須達到國家關于建設工程或相關工程設計深度的要求,達到本項目招標人要求,符合國家及地方相關規(guī)范、標準,各階段設計成果須通過招標人及相關部門的審查和批準; 2.1.5.2 工程施工質量標準:施工質量符合設計圖紙及國家有關標準規(guī)范要求,工程質量達到國家及行業(yè)現(xiàn)行施工驗收規(guī)范合格標準,保證工程通過質監(jiān)站、環(huán)保、規(guī)劃、消防等相關部門的驗收,并一次性達到城建檔案館存檔要求; 2.1.5.3 物資采購質量標準:工程所有物資(設備、材料、構配件等)采購質量須符合有關標準規(guī)范的要求,合格率達到100%,工程所用器材、設備、材料品牌須滿足發(fā)包人的要求,同時滿足當?shù)叵嚓P部門對設備材料的技術要求。 2.1.5.4 綠色建筑要求:須達到江蘇省《綠色建筑評價標準》,至少滿足綠建基本級要求。 2.2 招標范圍: 海之舟文商廣場工程總承包(EPC)所有工作內容包括: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專項設計、施工期配合服務及后續(xù)相關配合服務。施工、配套安裝及設備采購工程;以及竣工圖編制、竣工驗收、缺陷責任期內的所有工作內容;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涉及到本項目工程總承包范圍內的全部工作,具體詳見發(fā)包人要求。 2.2.1 設計范圍: 本項目在發(fā)包人提供的方案設計基礎上的詳勘、初步設計(含設計概算編制)、施工圖設計(含施工圖審查及預算編制)、專項設計(紅線外自來水、電、燃氣除外)、施工過程設計控制及設計跟蹤、工程設計變更、設計配合服務(包含施工現(xiàn)場配合、專業(yè)設計配合、竣工圖審核及質量缺陷處理等配合服務)。 其中專項設計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護、人防工程設計、消防工程設計、精裝修設計(公共部位門廳、電梯廳、公共衛(wèi)生間)、簡裝修設計(樓梯間、地下室、設備間、控制室、設備用房、物管用房等)、智能化設計、幕墻設計、樓宇亮化設計、海綿城市設計、綠色建筑設計與咨詢、綜合管線設計(室內外給水、雨污分流排水等所有專項設計和深化設計)、通信、景觀設計(含露臺景觀設計、屋頂花園景觀設計、廣場綠地景觀設計)、電動汽車(不小于總車位數(shù)量的11%,并取整)及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樁設計(快充)、導視系統(tǒng)設計、交通標識設計(包括但不限于標線、標牌、標志燈、限位器、減速帶、防撞條等)。 紅線外設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現(xiàn)狀紅線和市**** 2.2.2 施工范圍: 本項目的所有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現(xiàn)場五通一平(含施工臨時用水、用電)、臨時施工道路、臨時辦公及生活用房、開設道口(含道路破壞及修復)、包括但不限于紅線范圍內的基坑支護及降排水、土石方、土建、安裝(含給排水、電氣、消防、暖通、通風、空調、變配電室及變壓器、配電柜、智能化(包括與公安聯(lián)網(wǎng)的智慧安防)、管線綜合、通信等)、電動汽車充電樁(快充)及電動自行車充電樁、標識標牌(地上、地下)、交通劃線、室外附屬(室外綜合管網(wǎng):雨污水、消防水、給水)、景觀綠化、強弱電)、道路鋪裝(含與市**** 2.2.3 其他說明: 1、包括但不限于市**** 2、如紅線外的水電設計、采購、施工及安裝等費用含在暫列金額,中標以后按發(fā)包人要求及連云港市相關行業(yè)規(guī)定進行調整。其相關單位要求發(fā)包人與其簽訂合同或協(xié)議的,發(fā)包人配合承包人辦理、簽訂合同或協(xié)議并支付相應款項。 3、燃氣:包含燃氣工程的施工(含接入工程)和相關配套工程; 4、電:包含供電工程的施工(受電工程、配套土建、所需全部相關設備、電纜及其他主輔材料、安裝等、不含接入工程)和相關配套工程。 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涉及到本項目工程總承包范圍內的全部工作。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應同時具備下列資質條件,或者具備下列資質的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組成聯(lián)合體: 3.1.1 設計單位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有效的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并具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3.1.2 施工單位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并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同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及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 注:關于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執(zhí)行省住建廳【2023】11 號公告,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電子證照啟用全國一體化政務平臺標準,舊版電子證照同時廢止,請本次參與投標的企業(yè)提供最新且有效的版本。 3.2 投標人擬派總承包項目負責人應當具有:有效的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或建筑工程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其中注冊建造師須同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 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經理。 (2)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者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工程總承包招標的投標人不得是工程總承包項目的代建單位、項目管理單位、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監(jiān)理單位、造價咨詢單位、招標代理單位或者與前述單位有利害關系的關聯(lián)單位; (3)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5)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tài),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6)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發(fā)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標人近 3 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 5 年的。 3.4 投標人及擬派總承包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3.4.1總承包項目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工程: 類似工程認定標準:2019 年 1 月 1 日(含)以來,投標人總承包項目負責人作為項目負責人承擔過單項合同建筑面積在2.2萬平方米及以上或單項合同額在1.2億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公共建筑不包含住宅、公寓樓、商住樓、廠房、倉儲用房等)工程總承包(EPC)或設計或施工項目,并必須在此業(yè)績中擔任項目負責人職務。 注:(1)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類似業(yè)績不是投標人承擔的項目,不作為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類似工程業(yè)績; (2)類似工程如為工程總承包(EPC)或施工項目:類似工程的認定以提供的中標通知書(招標項目提供)、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為準,缺一不可;竣工驗收證明須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jiān)理單位、施工單位共同蓋公章,否則不予認可;時間認定以竣工驗收證明時間為準,單項合同額(或投資額)以原始簽約合同價(合同書中注明的金額,不包括補充合同金額和工程變更金額等)為準,規(guī)模以合同內容或竣工驗收證明為準。 (3)類似工程如為設計項目:類似工程的認定以提供的中標通知書(招標項目提供)設計合同、施工圖審查合格書(或加蓋建設單位公章的施工圖合格證明材料)為準,缺一不可;時間認定以施工圖審查合格證時間為準;單項合同額以設計合同中反映的該投資額為準,規(guī)模以合同內容為準。 (4)如果組成聯(lián)合體投標,只認可參加本次投標聯(lián)合體牽頭方承擔過的業(yè)績; (5)提供的證明材料必須能清晰的表明類似工程的投標人名稱、項目負責人、工程規(guī)模、合同價款、工程內容、建筑面積、時間等需要明示的內容。若提供的合同、中標通知書(招標項目提供)、竣工驗收證明等不能明示相關指標,則需提供建設單位書面證明文件,證明文件上需加蓋建設單位公章,否則不予認可;工程總承包或施工業(yè)績單項合同金額為原始簽約合同價(合同書中注明的金額,不包括補充合同金額和工程變更金額等); (6)以上類似工程業(yè)績資料原件掃描件需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按要求上傳至投標文件中,否則不予認可。 3.5 本次招標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如聯(lián)合體投標,牽頭方必須是施工單位,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必須是聯(lián)合體牽頭人的企業(yè)員工。 3.5.1 聯(lián)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建設單位簽訂工程總承包合同,就工程總承包項目承擔連帶責任。 3.5.2 聯(lián)合體投標的須提交聯(lián)合體各成員單位共同簽訂的共同投標協(xié)議,明確牽頭人及其他成員單位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應當承擔的責任,同時載明聯(lián)合體各成員單位的具體工作分工; 3.5.3 本工程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人的資格申請,由施工單位和設計單位組成不超過 2家(含 2家)的聯(lián)合體投標人參與投標,聯(lián)合體申請人必須明確牽頭人,必須附有聯(lián)合體協(xié)議書;申請人為聯(lián)合體的,其聯(lián)合體成員不得再與其他單位組建新的聯(lián)合體申請人同時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采用聯(lián)合體投標的,除滿足以上內容外,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1.4.2 項規(guī)定。 3.6 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1)本工程執(zhí)行“江蘇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協(xié)調領導小組辦公室、連云港市**** (2)本工程執(zhí)行蘇建招辦〔2022〕2 號規(guī)定: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 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投標資質)動態(tài)監(jiān)管結果不處于不合格狀態(tài)。對動態(tài)監(jiān)管處于不合格狀態(tài)的投標人作為資格審查不合格處理,由招標人(或代理公司)進行查詢并截圖保存, 提供給評標委員會。 (3)本工程執(zhí)行連建發(fā)(2021)336 號文規(guī)定,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必須為投標人本單位正式職工(不得為退休人員),提供有效的勞動合同、2024年06月2024年11月由社保部門出具并加蓋公章或社保部門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的社會保險繳納證明,沒有加蓋社保部門公章或電子專用章的,均不予以認可。(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軍事管理等部門從事工程設計、施工的技術人員不能提供養(yǎng)老保險繳納證明、勞動合同的,由所在單位上級人事主管部門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本工程投標人確定的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須全程參與招投標過程(含開標、異議投訴等)。 (4)投標人、法定代表人、總承包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記錄:本工程執(zhí)行蘇建招函【2018】17 號文。由投標當事人自行承諾。說明:無行賄犯罪承諾必須反映投標人(3年內)、法定代表人(5年內)、項目負責人(5年內)無行賄犯罪記錄。具體時間以投標截止之日為準計算。(格式詳見招標文件附件) (5)本工程執(zhí)行蘇建建管【2017】236 號文、蘇建建管【2016】214 號、蘇建函建管【2022】 387號文及相關問題解釋的規(guī)定,依法應當進行招標的工程,招標投標時,除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外,其他現(xiàn)場人員不再要求明確;總承包合同歸集(配備)時,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隨招投標系統(tǒng)自動導入總承包合同歸集(配備)系統(tǒng),其他關鍵崗位人員需在企業(yè)已注冊(或歸集(配備))的人員庫中勾選后自動生成。(重要提醒:投標人請慎重考慮項目部門關鍵崗位人員的安排,確保總承包合同按時歸集(配備),否則產生的后果自行承擔)。 (6)本項目執(zhí)行“關于印發(fā)《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zhí)行人聯(lián)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蘇信用辦(2018)23 號文件的要求。懲戒期限自網(wǎng)站上公布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息中載明的發(fā)布時間開始,直至撤銷或更正信息中載明的發(fā)布時間的期間。 (7)資格審查申請書的內容不得失實或者弄虛作假。對于弄虛作假的企業(yè),將按規(guī)定記錄失信行業(yè),并取消其投標、中標資格,不予退還投標保證金。 (8)招標人品牌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4. 招標文件的獲?。ㄈ缏?lián)合體投標的由聯(lián)合體牽頭方報名下載完成) 4.1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4 年12月25日至 2025 年01月03日; 4.2 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 CA 數(shù)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 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選用:連云港市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 4.3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0 元。(提醒:請投標申請人務必在規(guī)定截止時間前獲取招標文件,否則將導致投標失?。。?。 4.4 潛在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隨時查看“連云港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平臺 ”中有關該工程招標文件的答疑和相關內容。否則由此引起的投標損失自負。 5. 投標截止時間 5.1 投標截止時間為:2025 年01月26日 9 時 00 分(北京時間)。 5.2 逾期上傳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7. 評標方法 本工程采用綜合評估法。評標委員會對滿足招標文件實質要求的投標文件,按照評分標準進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評標委員會在推薦中標候選人時,如因投標人的綜合得分相同而影響排序,原則上綜合得分相同的應以評標價較低的優(yōu)先,評標價相同及其它情形應由招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需攜帶授權委托書及身份證)在交易中心搖號機上以搖號方式確定排序。 本項目招標采用兩階段評標,開標、評標活動分兩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線下先開紙質的設計文件和資格審查資料(實行資格后審的)部分,并先對設計文件及資格審查資料(實行資格后審的)進行評審。在資格審查合格的基礎上且設計文件評審合格(得分≥15分)的投標人中,只有設計文件得分匯總排在前 5 名的,才能進入第二階段評標;設計文件及資格審查評審合格的投標人數(shù)量小于5名且大于等于3名的,全部進入第二階段開標、評標。若設計文件評審合格的投標人少于 3 名時,由評標委員會確定是否具有競爭性,判定是否進入第二階段評審。 第二階段:線上開啟所有投標文件的商務技術部分后,宣布進入第二階段評審入圍的投標人,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評標方法對進入第二階段商務技術標進行評審。設計文件得分帶入第二階段。評分采用百分制,評分的計算過程以及計算結果均保留兩位小數(shù),小數(shù)點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總得分高低推薦前 3 名為中標候選人。
8.投標保證金 人民幣伍拾萬元整(投標保證金具體遞交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9.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 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網(wǎng)、連云港市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 上發(fā)布。 10.其他要求 10.1 本次招標要求網(wǎng)絡上傳投標文件, 不再要求投標人準備紙質文件(設計文件和資格審查資料須提供紙質文件)。 10.2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設計文件和資格審查資料)并完成網(wǎng)上投標文件上傳(商務技術文件)。中標單位在領取中標通知書時根據(jù)招標文件要求提供書面及電子版投標文件。如因投標人未按要求執(zhí)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廢標)均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10.3 電子標書制作(本項目為工程總承包招標,標書制作采用貨物模板): (1)廣聯(lián)達、國泰新點招投標文件制作工具均已銜接國泰新點 7.0 版招投標系統(tǒng)平臺,投標人可自行選擇使用。 (2)投標人下載招標文件后,請下載廣聯(lián)達或國泰新點投標制作工具,網(wǎng)址為 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用于打開招標文件并制作投標文件。 11、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名稱:點擊登錄查看 地址:連云港市**** 聯(lián)系人:點擊登錄查看 招標代理機構:點擊登錄查看 地址:連云港市**** 聯(lián)系人:董工 電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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