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西縣教育局教育城域網項目詢比公告
本詢比項目為隴西縣****點擊登錄查看,采購代理機構為點擊登錄查看。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采購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詢比,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供應商(以下簡稱供應商)參加詢比響應。
1.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1 項目概況:隴西縣教育局教育城域網項目采購。
1.2 采購內容及標包劃分情況:
序號 | 采購內容 | 采購預估金額(含稅/萬元) | 規(guī)格型號 | 數(shù)量 | 交付地點 | 交付期 | |
1 | 標包1:網絡設備及安裝服務 | 設備部分 | 157.86 | 詳見詢比文件 | / | 甘肅省定西市 | 合同簽訂后60日歷日內 |
2 | 服務部分 | 6.00 | |||||
3 | 標包2:大屏采購 | 18.04 | |||||
4 | 標包3:系統(tǒng)集成 | 6.08 | |||||
合計 | 187.98 |
1.2.1采購內容:設備采購及系統(tǒng)集成。
1.2.2本項目采購估算金額為187.98萬元人民幣(含稅)。
1.2.3分包(標包)劃分情況:/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執(zhí)行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供應商主體、被處理產品、處理范圍、禁限期、處理措施等關鍵內容,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
1.3 本項目設置最高響應限價,標包1:網絡設備設備部分最高響應限價為139.70萬元(不含稅),服務部分最高響應限價為5.66萬元(不含稅);標包2:大屏采購最高響應限價為15.97萬元(不含稅);標包3:系統(tǒng)集成最高響應限價為5.74萬元(不含稅);供應商響應報價高于最高響應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2. 供應商資格要求(標包1:網絡設備及安裝服務)
2.1 供應商基本資格要求:
2.1.1供應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供應商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響應的,應提供所屬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
2.1.2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響應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詢比項目響應。
2.1.3供應商能夠為本項目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須滿足下列兩個條件之一:
a.提供一般納稅人證明材料(證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納稅人申請表或網站截圖);
b.提供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承諾函。
2.1.4本項目接受代理商響應,代理商響應的,須提供所響應產品生產廠家針對本項目的授權函。
注:(1)本項目接受代理商響應,同類產品僅允許代理唯一制造商響應,且該制造商不得再自行響應或再委托其它供應商響應。(以制造商授權函為準,提供授權的產品為技術規(guī)范書包含的除輔材類的所有設備)
(2)與供應商有響應產品代工制造關系的制造商不得參加同一標包響應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詢比項目響應。
2.1.5供應商須提供網絡安全設備設備的公安部銷售許可證。(銷售許可證復印件或掃描件為準)
2.1.6對于需要提供進網許可證的設備(高性能網絡交換設備、高轉發(fā)交換設備),應提供有效的設備進網許可證的復印件或掃描件。電信設備進網許可證官方核查渠道為:工信部政務服務平臺-電信設備進網許可(含試用)審批-網上服務-證書查詢(網址:https://jwxk.miit.gov.cn/internetService/CertificateQuery)。
2.1.7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響應。(以非聯(lián)合體申明為準)。
2.1.8成交后不允許轉包、分包。(以承諾函為準)。
2.2 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不得存在的情形1
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 被依法暫?;蛉∠稑?響應資格的;
(3) 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4) 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內(自****起)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騙取中標/成交、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 在最近五年內(自****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 在最近五年內(自****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
(9) 為本詢比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guī)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10) 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1) 為本詢比項目的代建人;
(12) 為本詢比項目的采購代理機構;
(13) 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14) 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
(16) 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及《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的結果執(zhí)行規(guī)則,應對供應商及其響應產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zhí)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規(guī)、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須提供承諾函及“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國裁判文書網”、“信用中國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相關截圖。
2.2.2不得存在得情形2
電子招標投標平臺開展采購評審過程中,依據供應商響應文件、標書特征碼對比結果,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則視為供應商相互串通投標:
(1)文件制作機器碼一致;
(2)文件創(chuàng)建標識碼一致;
(3)造價軟件加密鎖一致;
(4)標書上傳MAC地址一致;
(5)供應商聯(lián)系人、電話一致:
(6)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2.3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2.3 產品資格要求:/。
2.4 產品制造商、集成商、軟件開發(fā)商、軟件著作權人等資格要求:/。
2.5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2.供應商資格要求(標包2:大屏采購)
2.1供應商基本資格要求:
2.1.1供應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供應商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響應的,應提供所屬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
2.1.2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響應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詢比項目響應。
2.1.3供應商能夠為本項目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須滿足下列兩個條件之一:
a.提供一般納稅人證明材料(證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納稅人申請表或網站截圖);
b.提供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承諾函。
2.1.4本項目接受代理商響應,代理商響應的,須提供所響應產品生產廠家針對本項目的授權函。
注:(1)本項目接受代理商響應,同類產品僅允許代理唯一制造商響應,且該制造商不得再自行響應或再委托其它供應商響應。(以制造商授權函為準,提供授權的產品為技術規(guī)范書包含的除輔材類的所有設備)
(2)與供應商有響應產品代工制造關系的制造商不得參加同一標包響應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詢比項目響應。
2.1.5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響應。(以非聯(lián)合體申明為準)。
2.1.6成交后不允許轉包、分包。(以承諾函為準)。
2.2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不得存在的情形1
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 被依法暫?;蛉∠稑?響應資格的;
(3) 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4) 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內(自****起)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騙取中標/成交、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 在最近五年內(自****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 在最近五年內(自****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
(9) 為本詢比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guī)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10) 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1) 為本詢比項目的代建人;
(12) 為本詢比項目的采購代理機構;
(13) 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14) 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
(16) 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及《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的結果執(zhí)行規(guī)則,應對供應商及其響應產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zhí)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規(guī)、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須提供承諾函及“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國裁判文書網”、“信用中國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相關截圖。
2.2.2不得存在得情形2
電子招標投標平臺開展采購評審過程中,依據供應商響應文件、標書特征碼對比結果,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則視為供應商相互串通投標:
(1)文件制作機器碼一致;
(2)文件創(chuàng)建標識碼一致;
(3)造價軟件加密鎖一致;
(4)標書上傳MAC地址一致;
(5)供應商聯(lián)系人、電話一致:
(6)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2.3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1.1 產品資格要求:/。
1.2 產品制造商、集成商、軟件開發(fā)商、軟件著作權人等資格要求:/。
1.3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2. 供應商資格要求(標包3:系統(tǒng)集成)
2.1 供應商基本資格要求:
2.1.1供應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供應商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響應的,應提供所屬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
2.1.2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響應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詢比項目響應。
2.1.3供應商能夠為本項目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須滿足下列兩個條件之一:
a.提供一般納稅人證明材料(證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納稅人申請表或網站截圖);
b.提供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承諾函。
2.1.4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響應。(以非聯(lián)合體申明為準)。
2.1.5成交后不允許轉包、分包。(以承諾函為準)。
2.2 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不得存在的情形1
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 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投標/響應資格的;
(3) 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4) 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內(自****起)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騙取中標/成交、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 在最近五年內(自****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 在最近五年內(自****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
(9) 為本詢比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guī)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10) 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1) 為本詢比項目的代建人;
(12) 為本詢比項目的采購代理機構;
(13) 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14) 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
(16) 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及《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的結果執(zhí)行規(guī)則,應對供應商及其響應產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zhí)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規(guī)、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須提供承諾函及“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國裁判文書網”、“信用中國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相關截圖。
2.2.2不得存在得情形2
電子招標投標平臺開展采購評審過程中,依據供應商響應文件、標書特征碼對比結果,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則視為供應商相互串通投標:
(1)文件制作機器碼一致;
(2)文件創(chuàng)建標識碼一致;
(3)造價軟件加密鎖一致;
(4)標書上傳MAC地址一致;
(5)供應商聯(lián)系人、電話一致:
(6)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2.3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2.3 產品資格要求:/。
2.4 產品制造商、集成商、軟件開發(fā)商、軟件著作權人等資格要求:/。
2.5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 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詢比文件第三章“評審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供應商,其響應將被否決。
4. 詢比文件的獲取
4.1詢比文件獲取時間:****8時00分至****18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
4.2詢比文件獲取方式: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后,通過“招投標-采購文件領取”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入本項目進行詢比文件登記申領,未在系統(tǒng)注冊的供應商須先進行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7供應商注冊”。
4.3 獲取本詢比文件不收取費用。。
5. 響應文件的提交
5.1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即響應截止時間):****9時00分。
5.2電子響應文件的提交方式: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后,通過“招投標-我的項目”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選擇本項目進行響應文件提交,供應商應在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之前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完成加密電子響應文件的上傳。供應商未在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行詢比文件申領登記或電子響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將無法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提交電子響應文件。
5.3本項目將于響應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時間通過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開啟響應文件,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邀請響應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
6. 樣品的遞交
6.1樣品遞交的時間、地點:/。
7. 供應商注冊
7.1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注冊
未注冊過的潛在供應商,須通過“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首頁“立即注冊”模塊完成注冊后,方可申領本項目詢比文件。
7.2 CA證書辦理
參加詢比響應的潛在供應商須提前辦理CA證書,并確保CA證書在使用時有效。CA證書辦理流程詳見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首頁“操作指引-CA辦理”。
7.3技術支撐聯(lián)系方式
服務熱線:**** /****
服務郵箱:****@chinatelecom.cn(電子采購系統(tǒng)技術支撐)
****@chinatelecom.cn(CA證書辦理技術支撐)
8.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詢比公告在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發(fā)布,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9. 聯(lián)系及異議接收方式
9.1聯(lián)系方式
采 購 人:點擊登錄查看
地 址:甘肅省定西市****
郵 編:743000
聯(lián) 系 人:點擊登錄查看
電 話:****
電子郵件:/
采購代理機構:點擊登錄查看
地 址:蘭州市****
郵 編:730000
聯(lián) 系 人:岳菊 李陽
電 話:****
電子郵件:****@163.com
開戶銀行:交通銀行蘭州****
賬 號:********(標包1)
********(標包2)
********(標包3)
9.2異議接收方式
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后,通過“招投標-采購異議-提出異議”模塊提出。
采購代理機構:點擊登錄查看(蓋單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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