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機場新能源旅客擺渡車及中巴擺渡車采購項目02標段答疑澄清(一)
(項目編號:****)
本項目答疑澄清如下:
1. 投標人資格可否變更為制造商或者制造商授權(quán)代理商。
回復:按招標文件執(zhí)行,投標人為所投標段擬投車輛的制造商。
以上答疑澄清是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如答疑澄清與招標文件存在描述不一致的,均以此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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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機場新能源旅客擺渡車及中巴擺渡車采購項目02標段答疑澄清(一)
(項目編號:****)
本項目答疑澄清如下:
1. 投標人資格可否變更為制造商或者制造商授權(quán)代理商。
回復:按招標文件執(zhí)行,投標人為所投標段擬投車輛的制造商。
以上答疑澄清是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如答疑澄清與招標文件存在描述不一致的,均以此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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