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局集團公司】武漢車站管轄普安站、鄂州東站安檢服務外包項目采購項目招標項目第2次澄清公告
(項目編號:****)
一、澄清內容
現(xiàn)對本項目文件內容做如下澄清:
1.將招標文件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4.3修改為:
1.4.3 | 投標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0)在最近三年內(****前三年)發(fā)生重大服務質量問題被取消投標資格且處于處罰期(以國家行政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13)行賄犯罪記錄:投標人應提供近三年內(****前三年)投標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在“中國裁判文書網”(wenshu.court.gov.cn)行賄犯罪行為的查詢結果截圖; (14)其他情形:無 |
感謝各供應商參與本項目,由此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
二、聯(lián)系方式
代理機構:點擊登錄查看
詳細地址:武漢市****
聯(lián) 系 人:徐工
聯(lián)系電話:****
點擊登錄查看物資設備采購供應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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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