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順縣****
掛牌價格 | 5.5357 萬元/年 | 出租面積 | 建筑面積約288.32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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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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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 |
出租標的地址 | 泰順縣**** |
交易機構 | 項目咨詢請聯(lián)系 邵先生 張先生|聯(lián)系電話:**** **** |
我方擬出租有權處置/受托管理的資產,并通過“浙交匯”平臺公開披露資產出租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實意思表示,出租標的權屬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項外,我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分權且不存在法律法規(guī)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請及相關材料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交易過程中自愿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浙交匯”平臺相關交易規(guī)則及規(guī)定,恪守出租公告約定,按照相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5)我方已認真考慮本次出租行為可能導致的企業(yè)經營、行業(yè)、市場、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自行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風險;
(6)我方已如實、完整地披露標的資產狀況,并在標的資產出租后積極協(xié)助承租方辦理資產交接手續(xù),若發(fā)生資產交接糾紛,由我方負責解決;
(7)若標的資產存在優(yōu)先承租權人的,我方將履行通知義務,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辦理意向登記手續(xù)并參與競價活動等;
(8)在本次出租活動、《租賃合同》簽訂及后續(xù)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一切糾紛,均由我方自行解決,與“浙交匯”平臺無關。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guī)行為,給交易相關方及溫州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和和“浙交匯”平臺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標的狀態(tài) | 空置 |
其他權利情況 | 無 |
其他披露事項 | 1、權證相關信息:浙(2021)泰順縣不動產權第****號。 2、出租標的現(xiàn)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無。 3、是否辦理抵押登記:否 。 4、是否設立居住權:否。 5、此次競買僅為出租標的租賃權,不包括出租標的內設施、設備和物品。競買方報名前需進行實地勘察,標的實際出租位置及面積,以現(xiàn)場實地勘察及咨詢出租方為準。 6、競價方式:實行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承租人。 |
交易條件 | 租金掛牌價 | 5.5357 萬元/年 | |||
是否有保留價 | 無 | ||||
租金掛牌價備注 | 年租金5.5357萬元,租金無遞增。 | 是否優(yōu)先承租權情況 | 否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則,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體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首年租金及履約保證金在成交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向溫州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付清,下期租金于上期租金到期前一次性付清,依次類推;租金含稅。 | 出租用途 | 業(yè)態(tài)用途:商業(yè) | ||
與交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履約保證金為一個月的租金,于合同履行結束雙方無糾紛無息退回。 2、出租房屋相關證照由承租方自行向政府部門申報審批,辦理相關審批以達到可經營的法定許可為準,出租方予以配合相關工作,涉及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3、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的水電費、治安費、物業(yè)費及各類管理等一切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4、標的物的交付以移交時的房屋現(xiàn)場現(xiàn)狀為準,交付時出租方不保證原裝修、裝飾物的完好,不負責原裝修的拆除工作。如原承租人未按該期限騰空完畢導致出租方無法及時交付租賃物給中標人,則中標人須待出租人解決此糾紛后交付場地,同時中標人放棄向出租方提出經濟損失賠償?shù)臋嗬?5、本次出租行為所涉及的一切稅、費,由雙方按照國家規(guī)定各自承擔。 6、承租方若從事經營性活動,不得作為只對少數(shù)人開放、實行會員制的高檔經營場所(私人會所)。 7、受讓方在收到出租方發(fā)出的《租賃房產移交通知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簽訂《商鋪/倉庫/宿舍租賃合同》、辦理房屋移交手續(xù),租期從簽訂《商鋪/倉庫/宿舍租賃合同》后的次日開始計算。 | ||||
租期 | 3年 | ||||
有無免租期 | 有 | ||||
免租期時間 | 1個月 | ||||
是否包含在租期內 | 否 | ||||
承租方資格條件 | 意向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xù)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 ||||
保證金事項 | 交納金額(萬元) | 1.20 | 交納時間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滿日17:00前交納保證金(以完成“浙交匯”平臺保證金訂單支付為準)。 | |
溫馨提示 | 因技術、網絡等原因,您的資金匯入銀行賬戶后,在“浙交匯”平臺-“我的賬戶”中的到賬時間可能發(fā)生遲延,請在截止時間前盡早匯入資金。 | ||||
交納方式 | 網上銀行;銀行轉賬 | ||||
保證金扣除條款 | 1.競買活動結束后,未被確定為承租方的競買方,且未出現(xiàn)“浙交匯”平臺規(guī)定應當扣除或不予退還競買保證金情形的,其已遞交的保證金在競價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無息原路返還至競買方的“我的賬戶”中。 2.項目成交(即競買方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承租方遞交的競買保證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自動轉為立約保證金,溫州****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信息發(fā)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終結。 | |
是否自動延牌 | 否 | |
延牌情況 | 目前已延長0個周期,已延長0個工作日 | |
遴選方式 | 動態(tài)報價 | |
遴選方案主要內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整止,期間征集意向方并辦理線上報名登記手續(xù)。符合承租方資格條件的意向方應在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報名截止時間)前在“浙交匯”平臺完成線上報名手續(xù)并完成保證金訂單支付,逾期無效。 2、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競買方,則信息披露終結。 3、信息披露期滿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競買方,則按動態(tài)報價結果確定成交價和承租方。 |
項目附件 | 報名所需材料清單及說明.docx 商鋪倉庫宿舍租賃合同(樣本).docx 特別事項約定.docx 浙交匯意向方報名時所需文本.docx 實地勘查確認函.docx 授權委托書.docx |
交易機構 | 聯(lián)系人 | 邵先生 張先生 | 電話 | **** **** |
傳真 | 郵箱 | |||
地址 | 浙江省溫州市**** | 網址 | https:****/ | |
合作機構 | 名稱 | 溫州市佳得拍賣有限公司 | 聯(lián)系地址 | 溫州市**** |
聯(lián)系人 | 邵先生 | 固定電話 | **** | |
手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