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爾康市****
項目施工招標文件補遺03
各潛在投標人:
一、原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編制總說明:“二、招標控制價和清單說明
2.清單說明(8)本次計算清單中的綜合單價為全費用綜合單價,包括人工費、材料和工程設備費、施工機械使用費、措施項目費(清單單列的安全文明施工費及其他措施項目除外)、管理費、利潤、規(guī)費、稅金以及約定范圍內的風險費用?!?/p>
修改為:二、招標控制價和清單說明 2.清單說明(8)本項目為綜合單價投標報價,包括人工費、材料和工程設備費、施工機械使用費、管理費、利潤、以及合理范圍內的風險費用。
二、投標報價時、安全文明施工費、規(guī)費、暫列金額按招標工程量清單給定的金額填報,稅金按招標工程量清單給定的費率填報。
三、原招標文件施工合同專用條款:第11條 價格調整11.1 市場價格波動引起的調整 第2種方式:采用造價信息進行價格調整。(2)關于基準價格的約定: 以阿壩州或馬爾康市有關規(guī)定的投標期間的材料不含稅價為基準 價 ;阿壩州或馬爾康市有關規(guī)定的沒有材料,以招標文件中公布的招標人根據(jù)市場情況確定 的材料不含稅價格為基準價。以施工期間阿壩州或馬爾康市有關規(guī)定的材料不含稅價格中價的均價為合同履行期間材料單價,阿壩州或馬爾康市有關規(guī)定上沒有的材料,由發(fā)承包人根據(jù)市場情況確認的不含稅價格為該材料的合同履行期間材料價格;
專用合同條款①承包人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的材料單價低于基準價格的:專用合同條款合同履行期間材料單價漲幅以基準價格為基礎超過 5 %時,或材料單價跌幅以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材料單價為基礎超過 5 %時,其超過部分據(jù)實調整。
②承包人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的材料單價高于基準價格的:專用合同條款合同履行期間材料單價跌幅以基準價格為基礎超過 5 %時,材料單價漲幅以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材料單價為基礎超過 5 %時,其超過部分據(jù)實調整。
③承包人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的材料單價等于基準單價的:專用合同條款合同履行期間材料單價漲跌幅以基準單價為基礎超過± 5 %時,其超過部分據(jù)實調整。
修改為:
第11條 價格調整
11.1 市場價格波動引起的調整
第2種方式:采用造價信息進行價格調整。
(1)人工費調整:
a.基期價格:本項目招標控制價采用的人工費調整幅度;
b.消耗量的確定:以投標文件分析表中的定額人工費為準;
c.調整方法:
當投標報價采用的人工費調整幅度高于基期人工費調整幅度時,定額人工費*(施工期四川省造價管理總站發(fā)布的人工費調整幅度-投標報價采用的人工費調整幅度);
當投標報價采用的人工費調整幅度低于基期人工費調整幅度時,定額人工費*(施工期四川省造價管理總站發(fā)布的人工費調整幅度-人工費調整基期價格)。
(2)材料價格調整:
a.可調材料范圍:鋼筋、商品砼、水泥、電纜、電線、電纜、砂、石、連砂石、柴油、汽油、瀝青砼。
b.可調材料價格風險幅度:±5%。
c消耗量的確定:投標報價分析表中材料消耗量;
d.基期價格:本項目招標控制價所采用的信息價;
e調整方法:
①當承包人的投標報價的材料價格低于基期價格時,施工過程中材料的市場價格漲幅超過基期價格5%或跌幅超過投標報價的5%時,按施工當期信息價調整超過5%的部分,計算公式如下:
材料價格調增值=材料消耗量*[施工當期信息價-基期價格*(1+5%)];
材料價格調減值=材料消耗量*[投標報價材料價格*(1-5%)-施工當期信息價]。
②當承包人的投標報價的材料價格高于基期價格時,施工過程中材料的市場價格漲幅超過投標報價材料價格5%或跌幅超過基期價格的5%時,按施工當期信息價調整超過5%的部分,計算公式如下:
材料價格調增值=材料消耗量*[施工當期信息價-報標報價材料價格*(1+5%)];
材料價格調減值=材料消耗量*[投標報價材料價格*(1-5%)-施工當期信息價]。
(3)若投標報價分析表中的人工、材料消耗量高于定額規(guī)定消耗量時按定額消耗量計算人工、材料價格調整;若投標報價分析表中的人工、材料消耗量低于定額規(guī)定消耗量時按投標報價分析表中消耗量計算人工、材料價格調整。
四、原招標文件施工合同專用條款:
12.2.1 預付款的支付
預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額: 30% 。
預付款支付期限 :合同簽約后提供了要求的履約保證后 3 天內支付 。
預付款扣回的方式: 在審計前最后一次付進度款時一次性扣回 。
12.2.2 預付款擔保
承包人提交預付款擔保的期限: 在審計前最后一次付進度款時一次性扣回 。
預付款擔保的形式為: 保函 。
修改為:
12.2.1 預付款的支付
預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額: 30% 。
預付款支付期限 :合同簽約后提供了要求的履約保證后 7日內支付 。
預付款扣回的方式: 工程進度款累計金額達到合同金額(扣除暫列金額)的30%開始起扣,分2次等比例扣回 。
12.2.2 預付款擔保
承包人提交預付款擔保的期限: 支付預付款前提供 。
預付款擔保的形式為: 保函 。
五、圍堰設計施工圖變更為:
圖紙附后。
六、原招標文件施工合同專用條款:6.1.6 關于安全文明施工費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約定: 發(fā)包人應在開工后 28 天內預付合同價款中安全文明施工費總額的50% 。
修改為:
6.1.6 關于安全文明施工費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約定: 按施工期間現(xiàn)行的《四川省安全文明施工費計價管理辦法》執(zhí)行,支付時間同工程預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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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5
馬爾康市****施工
補遺文件01號
致各投標人:
1、將該項目招標公告3.1.3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中的:
“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資格: 市政公用工程二級注冊 (注冊專業(yè))(級別)建造師”
更改為:
“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資格: 市政公用工程二級及以上注冊 (注冊專業(yè))(級別)建造師”。
2、因該項目投標保證金金額大小寫不一致,請投標人以大寫的投標保證金金額(即叁拾萬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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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爾康市****
施工招標文件補遺02號
各潛在投標人:
原招標文件施工合同專用原條款:
10.4.1 變更估價原則
關于變更估價的約定: 在合同履行期間出現(xiàn)以下情形時,應重新確定相應工程 量清單項目的綜合單價,并調整合同價款。1)因工程變更引起已標價的工程量 清單項目或其工程數(shù)量發(fā)生變化時;2)設計圖紙(含設計變更)與招標工程量 清單任一項目的特征描述不符,且該變化引起該項目工程造價增減變化的,應 按照實際施工的項目特征重新確定相應工程量清單項目的綜合單價;3)招標工 程量清單缺項,新增工程量清單項目的 工程量清單項目的綜合單價確定方法:1.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項目綜合單價的確定:1)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有適用項目的,應采用該項目的單價,超過工程量的 15%的超過部分按 13 計量規(guī) 范、13 計價規(guī)范、2015《四川省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阿壩州或馬爾康市****
修改為:
10.4.1變更估價原則
關于變更估價的約定:
1.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有適用于變更工程項目的,應采用該項目的單價;但當工程變更導致該清單項目的工程數(shù)量發(fā)生變化,且工程量正偏差超過15%時,超過15%以上項目單價應按中標綜合單價下浮10%,負偏差超過15%時執(zhí)行中標綜合單價;
2.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沒有適用但有類似于變更工程項目的,可在合理范圍內參照類似項目的單價;
3.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沒有適用也沒有類似于變更工程項目的,應由承包人根據(jù)變更工程資料、《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GB50500-2013)、《市****
其中材料價格的確定:
(1)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有的價格按已標工程量清單價格執(zhí)行,執(zhí)行此價格重新組價后材料價格不下?。?/p>
(2)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沒有的材料價格按施工當期《四川工程造價信息》馬爾康市的不含稅信息價執(zhí)行,沒有信息價的材料應按建設單位、監(jiān)理單位、造價咨詢單位、施工單位共同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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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