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宿州市第一農(nóng)藥廠地塊土壤污染風險管控項目(EPC)
澄清公告
各潛在投標人:
****原宿州市第一農(nóng)藥廠地塊土壤污染風險管控項目(EPC)澄清公告問題21以本澄清公告為準:請問招標文件格式中的“法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投標人基本情況表”及“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是否聯(lián)合體牽頭人提供即可招標文件格式并未明確。
答21:“投標人基本情況表”“法人身份證明”雙方均需要提供,“授權委托書”“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聯(lián)合體牽頭人提供即可。
澄清說明
本答疑澄清公告是招標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澄清公告未列出的事項均以招標文件為準,如招標文件與本澄清公告有不一致之處,以本澄清公告為準。
給潛在投標人帶來工作上的不便,敬請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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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機構:點擊登錄查看 (蓋章)
2025 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