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自然資源部關于武漢繞城高速公路中洲至北湖段改擴建工程項目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復》(自然資函〔2024〕733號)《省人民政府關于武漢繞城高速公路中洲至北湖段改擴建工程項目建設用地的批復》(鄂政土批〔2024〕1310號),國務院及省人民政府已經(jīng)批準同意青山區(qū)****
一、申請用地單位:點擊登錄查看
二、征收土地位置:八吉府街道何董村、后山村、清潭湖辦事處、賽山村,征地總面積9.1115公頃(位置及四至范圍詳見附圖)。集體土地所有權人為:八吉府街道何董村、后山村、清潭湖辦事處、賽山村。
三、征地補償標準及具體補償費用按照《補償安置公告》及《征地補償安置協(xié)議》執(zhí)行。
四、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市場監(jiān)管、稅務、公安等部門應停止辦理征收土地范圍內的有關工商、稅務登記及戶口遷移等手續(xù)。
五、本公告期為10個工作日。
特此公告
武漢市青山區(qū)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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