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項目
招標項目名稱 | 慶城縣政務服務大廳管網(wǎng)及地基基礎維修工程 | |||
項目類型 | 工程類 | 項目編號 | **** | |
招標人 | 點擊登錄查看 | 招標代理機構(gòu) | 點擊登錄查看 | |
資格審查方式 | 資格后審 | 招標方式 | 競爭性磋商 | |
保證金繳納方式 | 不繳納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證金 | 否 | |
監(jiān)督機構(gòu) | 慶城縣財政局政府采購辦公室 | 審批、核準或備案機構(gòu) | 慶城縣財政局政府采購辦公室 | |
是否重大項目 | 否 | 項目概算(萬元) | 175.916141 | |
是否遠程異地 | 否 | 招標組織形式 | 分散采購 | |
招標內(nèi)容與范圍 | 一包:對慶城縣政務服務大廳管網(wǎng)及地基基礎進行維修工程,包含:土建拆除工程,建筑與裝飾工程,給排水拆除及新做工程、采暖拆除及新做工程、強電拆除及新做工程,弱電工程;預算金額:****.41元; 二包:采購桌椅、空調(diào)、直飲機,定制工作臺等;預算金額:300573.00元; |
標段信息
序號 | 標段編號 | 標段合同估算價 | 招標類別 | 詳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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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 | 145.858841萬元 | 服務 | 查看詳情 |
標段名稱: 慶城縣政務服務大廳管網(wǎng)及地基基礎維修工程一包 統(tǒng)一交易標識碼: D02-****52776C-****-000088-4 投標人資格條件: 1.(1)投標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規(guī)定,根據(jù)慶陽市財政局、慶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關于在全市政府采購中推行投標人“承諾+信用”管理機制的通知》要求,投標投標人須提供《慶陽市政府采購投標人資格條件承諾函》加蓋公章;(2)本項目實行資格后審,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該項目第一包面向中小微企業(yè)預留采購份額,預留比例為100%;投標人須提供《中小企業(yè)聲明函》;監(jiān)獄企業(yè)和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為小微企業(yè);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第一包投標人須具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zhì),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項目經(jīng)理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yè)貳級及以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B證。 標段內(nèi)容: 一包:對慶城縣政務服務大廳管網(wǎng)及地基基礎進行維修工程,包含:土建拆除工程,建筑與裝飾工程,給排水拆除及新做工程、采暖拆除及新做工程、強電拆除及新做工程,弱電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