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磋商文件
更正內容:
序號 | 更正項 | 更正前內容 | 更正后內容 |
1 | 供應商須知前附表3.7.3款響應文件份數(shù) | 所有供應商應在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后3日內,將紙質版響應文件郵寄到點擊登錄查看; 郵寄數(shù)量:紙質版響應文件5份,電子U盤1份。 其他要求:紙質版響應文件應與“政采云”平臺(http://www.zcygov.cn)上傳電子響應文件內容一致,是電子響應文件的打印件 | 本條款刪除,供應商無需提供紙質文件及電子U盤。 |
更正日期:****
三、其他補充事宜
無
四、對本次公告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