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社保資金定期存放合同
公告日期: ****
政府采購合同
采購人(全稱): (甲方)
供應商(全稱): (乙方)
為了保護甲、乙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雙方簽訂本合同協(xié)議書。
1.項目信息
(1)采購項目名稱:社保資金定期存放服務采購項目
(2)采購計劃編號:****
(3)項目內容:社保資金定期存放業(yè)務
(4)是否分包: 是
(5)項目負責人: 點擊登錄查看
(6)聯(lián)系電話: 7732688
2.合同履行
起始日期:****,截止日期:****。
3.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首先通過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解決不成,則通過以下途徑之一解決糾紛:
□ 提請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經政府采購方式確定乙方為甲方2024年財政資金定期存款入選金融機構中標銀行,乙方中標定期存款選包為 包,資金名稱為被征地農民保證金資金與機關養(yǎng)老保險基金,乙方中標定期存款金額為 元,大寫金額: ,開展定存的最長期限為兩年,但采取一年期定存的方式,一年期定期存款年利率按照招投標最終報價年化利率 %執(zhí)行。
(2)甲方有權在到期日前提前全部或部分支取洪江市財政資金定期存款,甲方至少應在3個工作日前通知乙方,提前支取金額部分按支取時國家有關利率政策規(guī)定計息,續(xù)存金額仍按原起息日、期限及存款利率計息。
(3)甲方根據政府采購中標結果及所選包情況,及時辦理點擊登錄查看財政資金競爭性存款資金劃撥和存放手續(xù)。及時與乙方核對賬務。
(4)乙方根據政府采購中標結果及所選包情況,及時辦理定期存款手續(xù)。
(5)乙方承諾嚴格執(zhí)行按時支付承諾、保密承諾、費用減免措施承諾、服務方案承諾、業(yè)務辦理綠色通道承諾及金融服務承諾等。
(6)及時與甲方核對賬務。
(7)乙方應于定期存款到期日或提前支取日(遇節(jié)假日順延,下同),將定期存款本息資金劃轉至甲方指定賬戶。
5.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權利(義務)行使(履行)完畢時止。
6.合同份數(shù)
本合同一式三份,采購人執(zhí)一份,供應商執(zhí)一份,政府采購中心執(zhí) 一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執(zhí)行中如對本合同產生爭議,通過雙方協(xié)商解決。若協(xié)商不成,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合同訂立時間:****
合同訂立地點:點擊登錄查看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