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
二、項目名稱:禹會區(qū)城區(qū)污水設施提升項目一期工程二標段跟蹤審計(二次)
三、中標信息
1.中標單位名稱:永明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2.中標單位地址:陜西省西咸新區(qū)****
3.中標金額:33000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服務類 |
名稱:禹會區(qū)城區(qū)污水設施提升項目一期工程二標段跟蹤審計(二次) 采購需求:禹會區(qū)城區(qū)污水設施提升項目一期工程二標段,總投資約1429萬元,該項目位于蚌埠市**** 服務要求:按采購人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至禹會區(qū)城區(qū)污水設施提升項目一期工程二標段整體竣工驗收合格并出具最終審核成果文件止。 服務標準:按采購人要求。 |
五、評審專家名單:張仁霖(組長)、花成、朱軍
六、代理服務收費金額:代理服務費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若投標人對公告結果有質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提交質疑。
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①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②招標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③被質疑人名稱;
④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⑤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⑥必要的法律依據;
⑦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投標人;
②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③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⑤對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點擊登錄查看
地 址:蚌埠市****
聯系方式:****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點擊登錄查看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
聯系方式:****、****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鮑馨、陳正國
電 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