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 ****
二、項目名稱:濉溪縣巴河治理工程水土保持監(jiān)測項目(二次)
三、中標(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安徽星科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成交金額:38800.00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名稱:濉溪縣巴河治理工程水土保持監(jiān)測項目(二次) 服務范圍:采購人指定地點 服務要求:詳見磋商文件 服務時間:從施工準備期開始到設計水平年結束并完成采購人要求的服務內容,按要求提供有效監(jiān)測報告,滿足水土保持驗收要求。 服務標準:完全響應磋商文件要求。 |
五、評審專家名單:
王建良 盛晨晨 宋婧婧(采購人代表)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提出質疑的時間、地點、聯系電話
供應商認為中標或者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在中標(成交)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節(jié)假日休息),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
提出質疑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等法律法規(guī),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蓋章,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 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質疑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若投標人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點擊登錄查看提出投訴,電話:****。
請中標(成交)供應商在公告期滿后聯系采購人簽訂合同,繳納相應費用。在規(guī)定期限內無正當理由不簽訂合同的,作放棄中標(成交)處理,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點擊登錄查看
地 址: 淮北市****
聯系方式:****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點擊登錄查看
地 址:淮北市****
聯系方式:****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 陳曉慧
電 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