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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選取2025年臨高縣小型水庫購買防汛物料供應
位的公告
一、項目名稱:2025臨高縣小型水庫購買防汛物料項目。
二、項目概況:我縣小型水庫物料池的物料(片石、碎石、沙子)不充足,為了今年我縣水庫能安全度汛,特需要購買防汛物料。2025臨高縣小型水庫購買汛物料項目費用為300000元。
三、工作范圍:選聘一家防汛物料單位,負責完成物料(片石、碎石、沙子)供應和運輸?shù)浆F(xiàn)場等相關服務。
四、采用評標方法: 根據(jù)各單位遞交的材料,我中心將從綜合能力、相關業(yè)績、資質(zhì)證書等方面對報名單位擇優(yōu)選擇。
五、報名要求: 本次發(fā)包不接受聯(lián)合體報名,不接受分公司報名。
六、報價函必須符合如下條件: 報價函必須有國家收費依據(jù)文件、報價下浮率(按國家標準下浮,報下浮率必須在5%-20%之間,含5%、20%)和報價數(shù)(下浮率和報價數(shù)不一致,視為報價無效)。招標代理費最終支付參考相關政府部門對本項目的批復材料(當中標價格高于政府部門審批金額時,以政府部門審批金額為準;當中標價格低于政府部門審批金額時,以中標價格為準)。
七、報名資料要求: (一)營業(yè)執(zhí)照; (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三)提交材料按要求順序裝訂成冊,報價函(報價函用檔案袋單獨蓋章密封),每頁加蓋公章; (四)必須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失信被執(zhí)行人和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響應人; (五)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需提供近三個月的社會保障繳費記錄和納稅證明復印件); (六)參加政府相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nèi),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違法記錄(成立不足三年的從成立之日起算),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事故、違法記錄的聲明(提供聲明函,加蓋本單位公章); (七)招標施工代理機構必須在《海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中國海南政府采購網(wǎng)》登記并備案通過。須提供《海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和《中國海南政府采購網(wǎng)》已備案網(wǎng)頁查詢截圖并加蓋企業(yè)公章; (八)材料提交人須為報名單位正式職工,由所在單位出具介紹信并提供本人近三個月社保繳納憑證。 備注:營業(yè)執(zhí)照、法人或受托人身份證需提供原件查驗,以上資料需復印清晰且加蓋公章。
八、報名時間、地點: 有意參與本項目的單位請于****至6月3日(共3個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報名并提交報名資料(逾期不予受理)。 報名地點:臨高縣水務局4樓,聯(lián)系人:點擊登錄查看,聯(lián)系方式:****。